关于元旦和寒假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元旦、寒假将至,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治“四风”树新风,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奋发创业进取、严守纪律规矩,以新风正气迎接新的一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政治自觉,坚守纪律红线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释放纠治“四风”越往后越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清醒认识由风及腐并非一朝一夕、吃喝送礼绝非小节小事,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做到“九个严禁”:

严禁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扎堆检查调研、“文山会海”落实工作,严禁随意建群、过度留痕、随意要求转发点赞刷阅读量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严禁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严禁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

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禁在私人会所、单位食堂、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吃喝;

严禁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或通过快递物流、电子红包等方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严禁违规自定薪酬或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购物卡、电子提货券、节日礼盒等节礼,严禁年底突击花钱;

严禁以团拜会、总结会、培训会、工作调研等名义变相组织公款吃喝和公款旅游;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二、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

“八项规定”连着作风,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民心向背。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扛起抓作风抓纪律政治责任,加强督促提醒,把上述“九个严禁”等要求向党员干部讲清楚、说明白,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加强日常管理,认真查找本单位中央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制度、机制、管理等问题,堵塞漏洞、完善治理;加强思想教育,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初心使命、弘扬优良作风,严格家教家风、厉行勤俭节约。

各单位要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严控师生前往疫情风险地区,全面摸排掌握师生留京、离返京信息;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信息报送等要求,确保应急机制正常运行;要树牢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要统筹谋划,做好涉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期间各项有关工作,提前做好留校学生服务保障准备工作。

学校各级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从快从严受理群众举报;会同有关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62755622(校本部),82801235(医学部)


中共北京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