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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电子注册有关事项的说明
发布日期:2009-06-10浏览次数:字号:[ ]

各位毕业生同学: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毕业生电子注册的要求,学校将在6月中下旬为正常毕业的研究生同学进行注册。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同学如果在7月30日以前通过毕业答辩,学校将在9月底前到市教委进行补注册并办理派遣手续。7月30日以后通过毕业答辩的同学将顺延至2010年春季进行电子注册,参加2010年春季毕业派遣。

  参加补注册并派遣的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仍为2009年7月并获得毕业证书,其学位证书按照学校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09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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