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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教育处召开学分制改革讨论会
发布日期:2006-04-24浏览次数:字号:[ ]

    对于学生学业的评定,学年制与学分制是两种不同的方法。前者强调每一学科都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后者则强调各个学科之间的综合评价,有助于加强核心课程的地位。目前,以学分制为学生学业评价方式的教学管理体制逐渐深入,学分制的实施受到多方关注。
    医学教育实施学分制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改革,涉及到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从2005年起,教育处就开始了资料收集、整理、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及统计分析工作。教育处根据医学教育的特点,经过充分调研和讨论,拟将对学生学业水平的评价方式——学分制进行探讨。为此,教育处在分析当今国内外学分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初步的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2006年4月12日下午,教育处在医学部会议中心组织召开了学分制教学改革讨论会。参加会议的除医学部教育处教务管理办公室人员外,还有各学院(部)、教学医院的教办主任、学办负责人以及部分教师和学生代表。
    教育处副处长王维民主持会议。教务办介绍学分制实施的背景资料以及学分制中平均学分绩点(GPA)的概念,并比较了使用GPA评价方法与传统方法的区别,为以后学年学分制的实施奠定了基础。期间,各位老师就学分制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交流,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同时希望学校尽快进行学分制改革。参加会议的学生代表对实施学分制表示理解和支持。
    王维民副处长强调实施学年学分制是教学改革手段,希望通过学年学分制的实施,带动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同时,在学分制教学改革初期,学年制与学年学分制两种教学评价方式可考虑并行一段时间,以期在应用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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