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各有关单位:
2008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将于近日开始,今将北京市奖励办《关于2008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成果申报。现就有关申报工作说明如下:
1、 所有欲申报者请自行完成科技档案的归档工作以及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的确认工作。
2、 所有欲申报者请于2008年7月8日前提供所报项目的成果登记文件:电子版数据1份(文件名应为CGSBQY.ARJ)及纸版成果登记表1式4份(封面请加盖完成单位公章)。上述文件须从“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导出。“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下载:
4、 网上填报数据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书面材料的打印。
5、 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报推荐书主件、附件及成果摘要。主件和成果摘要均须从远程申报系统导出,内容应与电子版完全一致。主件不得超过70页,附件不得超过80页,主件及各附件之间用彩页隔开,合订成1册,纸张规格为A4,共提交1式3份(含1份原件)。成果摘要不需装订,共提交1式10份。
6、 本年度的申报推荐书分4类,请按成果所属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并准备相关附件。填报详细要求请参阅所填写申报书的填写说明。各类申报项目须提供的附件材料如下:
1)、10篇代表性论文(2007年7月1日以前公开发表)。
2)、代表性引文(提交篇数不超过10篇)。
3)、检索报告书(论文的收录、引用情况检索)。
4)、技术评价证明(计划内项目必须提供)。
5)、其他相关证明。
6)、成果登记证书。
1)、技术评价证明(计划内项目必须提供)。
2)、应用证明。
3)、其他相关证明(如知识产权证明、产品的技术标准、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
4)、成果登记证书。
1)、软科学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的相关证明。
2)、实际应用或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
3)、成果登记证书。
4)、其他相关证明。
5)、在自愿前提下可另附完整的研究报告1份。
1)、图书及电子出版物样本及介绍。
2)、作品发行数量、再版次数证明(由出版社出具)。
3)、评价、引用证明。
4)、出版质量证明(由出版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出具)。
5)、其他相关证明。
6)、成果登记证书。
7、 书面申报材料请务必于2008年7月30日前提交至医学部科研处,同时请附归档证明(各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确认函(加盖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各1份。
8、 未尽事宜,请与医学部科研处联系,电话:82802406。
医学部科研处
2008-6-24